河北: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简章
2024-10-14
一、报考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符合202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且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报考类别”应选“艺术”,具体报名办法按照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文件执行。未按“艺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同时不能录取至使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的相关艺术类专业。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身体条件、选科要求或其他方面特殊要求,考生未按高校要求报考而未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二、招生计划
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一般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统一编制。如高校艺术类专业确需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应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并在教育部来源计划中明确选科要求。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本科专业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具体招生专业以高校在我省编列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含戏曲类省际联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统考)由省统一组织考试,高校校考(以下简称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考试。
(一)统考
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舞蹈类、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以下简称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科类。其中,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实行省级统考;戏曲类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实行省际联考。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在7个科类中选择1个科类报考,不可跨类兼考、兼报。
音乐类考生须在音乐表演类(声乐)或音乐表演类(器乐)中选择其一进行填报。报考音乐表演类(声乐)的考生,可选择“兼考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同时获得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报考资格;报考音乐表演类(器乐)的考生,可选择“兼考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同时获得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报考资格。志愿填报时兼考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同一批次(段)可兼报两类统考专业志愿,否则只能报考音乐表演类统考专业志愿。报考表(导)演类的考生须在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类中选择1类报名参加考试,不可兼考、兼报。考生须按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艺术类别参加相应的艺术统考。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由河北师范大学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各市;音乐类专业统考由河北经贸大学具体组织实施;舞蹈类专业统考由衡水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由邯郸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由河北科技大学具体组织实施;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由河北地质大学具体组织实施;书法类专业统考由河北大学具体组织实施。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戏剧影视导演类(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专业统考采取笔试形式;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采取“现场面试评分”形式,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评分;音乐类(声乐、器乐、视唱科目)、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科目)、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采取“先录音录像,后评委评分”的“考评分离”形式,即在条件统一的考试环境中对考生考试音视频先进行采集,以音视频作为考生答卷,考试结束后再组织评委专家通过集中观看考生音视频进行评分的考试组织模式。
省级统考各科类的科目和分值、内容和形式、考试要求、考查范围等要求按2023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执行(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查阅)。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
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三个科目。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美术与设计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科技艺术、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环境艺术设计、美术、公共艺术设计、游戏创意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数字影像设计、时尚品设计、舞台艺术设计等专业。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美容美体艺术、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雕刻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雕塑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饰品、民族传统技艺、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美术教育、艺术教育等专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文件精神,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等本科专业,艺术教育等专科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美术与设计类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省级其他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4年11月20日9时至11月23日24时,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专业测试”栏目查询缴费办法并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已缴费考生不予退费。
②下载《准考证》
2024年11月25日9时至11月29日24时,已缴费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专业测试”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③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地点: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考试。
2.音乐类专业统考
⑴音乐类专业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总分为300分。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声乐(240分)四个科目。音乐教育类考试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五个科目,其中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兼考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相同科目只考一次,成绩互认。如考生兼考音乐教育类,但未参加相应的副项考试,其音乐教育类考试总成绩及综合成绩均为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音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相应的音乐类专业统考。
音乐表演类本科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流行音乐等专业。
音乐表演类专科专业:音乐表演、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传播等专业。
音乐教育类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等专业。
音乐教育类专科专业: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传播、作曲技术、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音乐教育等专业。
⑶考试安排
器乐、声乐、视唱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考生自2025年1月6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具体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对不按“二选一”规则参加测试的考生(如测试时所报器乐/声乐二首测试曲目经专家鉴定为同一曲目;或不按候考时随机抽取的曲目参加测试的),其器乐/声乐科目测试成绩按0分处理。
3.舞蹈类专业统考
⑴舞蹈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三个科目。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舞蹈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舞蹈表演与编导、冰雪舞蹈表演等专业。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专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文件精神,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舞蹈类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省级其他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四、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违规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艺术类专业统考各考点配备手机智能安检门,手机等通讯设备严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对在河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等严肃处理,并按规定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至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和省际联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高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
(一)考生应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和各承办院校网站发布的考试安排、考生须知等相关公告,及时掌握艺术类招生政策和专业考试有关要求。
(二)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三)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相关政策要求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告内容为准。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0月
信息来源:阳光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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