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定向直招士官,需要注意些什么?

2024-09-26

一、定向直招士官的定义

定向直招士官是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选拔的士官人才。其招生纳入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统一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政策。

二、报考流程

  1. 志愿填报
    • 志愿填报时间与方式和其它高考志愿相同,例如在河南省是于6月28日8时至7月2日18时,考生在得知分数、分数线和全省排位后,在提前专科志愿栏中填报。不过各省市时间不同。
  2. 面试和体格检查
    • 对象确定:面试体检对象由省教育考试院在专科提前批第一院校志愿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当第一院校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院校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面试体检对象,以报考院校为单位分类提供省征兵办。
    • 组织面试:面试设若干组,每组3人以上,面试工作人员以试点部队为主,由试点部队、试点院校、兵役机关选派人员组成。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进行评价,考生面试完毕,面试人员立即填写《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并签字。面试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结果要当场告知考生,不合格者要说明原因。面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参加体格检查。
    • 组织体检:面试合格对象当即参加体格检查。体检采取“集中编组、密码编号”的形式,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规定的项目组织。
  3. 政治审查
    • 由省征兵办在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征集任务数确定参加政审人员名单,逐级下达至县级征兵办统一组织政审,7月25日前完成。7月27日前,各设区市征兵办将政审合格考生花名册及《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报省征兵办。
  4. 录取
    • 8月5日前,省征兵办将体检、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抄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依据体检、政审和面试合格名单,在相关考生的电子信息中标注合格标志,作为网上录取依据。各招生高校的录取数量,依据考生分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择优录取。8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和试点高校,按规定发录取通知书。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试点部队,将《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和《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移交给试点高校,由试点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5. 补充
    • 培养对象因淘汰出现的空缺,每年8月31日前可以从同年级修满1年的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生中选拔补充,与招生同步办理,由高校从报名学生中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学习情况的初步审查后择优推荐,省征兵办会同部队按照前述招生的办法,组织面试、体检和政审,根据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入伍意愿等,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三、培养模式

  1. 教学方面
    • 高校应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定向培养人数较少的,日常管理训练实施集中编班,专业学习实施分散插班。招生开始前,由试点单位指定的训练指导机构和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的有关准备工作;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由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
  2. 学制方面
    •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四、淘汰机制

  • 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学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在校学习,或者拒绝担任士官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由所在学校按规定提交试点部队、兵役机关和教育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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